10月1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名单,伊犁州11个集体和25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了解,自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以来,自治州不断深化创建成果,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1月,自治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再次为建设新时代和谐美丽伊犁注入了强大动力。
“获得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我非常激动、非常幸福,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我将继续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让村民致富更有奔头。”伊宁市潘津镇下潘津村农民彭昌金说。作为一名老党员,彭昌金把自己种的菜苗免费发给农牧民,在做好科技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民族团结,带动农户增收,得到了各族群众的认可。
中共昭苏县洪纳海镇克孜勒加尔村支部委员会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克孜勒加尔村党支部书记阿依丁·阿曼角路坦言,这份荣誉让他备受鼓舞,“今后,我们将以实实在在的作风,继续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民族团结,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带领各族群众一起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州党委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巩固提升创建成效,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开展互观互学互检活动,在“比学赶超”中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近年来,自治州坚持文化引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情感纽带更加牢固,形成了人人爱团结、事事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浓厚氛围;坚持示范带动,通过激活“细胞工程”、扩大创建覆盖面、注重典型引路,全域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坚持融情聚力,不断深化结亲联谊、扩大结亲范围、促进和谐共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化。
“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持续强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州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努尔艾力·托力木别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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