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不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8月3日,据新疆伊犁州伊宁市人社部门,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伊宁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相关文件要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照常态化防疫“畅通领、安全办、不见面服务”的工作部署,日前失业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申报,减少了办事流程。

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方面,伊宁市对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年12月起,伊宁市延长了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退休年龄。

据了解,伊宁市发放失业补助金包括两类人员,第一类人为年1月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第二类为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缴费时间不足1年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这两类人可在新疆智慧人社APP失业登记模块网上提交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伊宁市发放标准为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伊宁市发放标准为元/月。

据统计,自3月以来伊宁市失业补助金审核发放到位人,失业保险金审核发放到位人。伊宁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近期,通过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较为集中,经审核发现其中有很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在此特别提醒市民,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是缴纳过失业保险,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不要盲目申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332.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