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在线新疆伊宁市讯(通讯员邓晓伟/文马尔旦·帕尔哈提/图)为贯彻落实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自治区和伊犁州多起安全事故教训,清明节期间,在伊犁州交通运输局组织领导下,伊犁执法支队联合伊犁公路管理局、新疆交投伊犁分公司会同国道线沿线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巩留县、新源县政府、公安交警、交通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检查组分别对伊犁州安委会推送的国道线45处道路安全隐患逐一到现场进行督导检查,责令未按要求整改的相关部门,立马整改,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根据政府、公路养护、营运企业、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限时在5处交叉道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红绿灯)、在4处交叉道口设置黄闪警示灯、在部分路段重新标画道路交通标线、延长波形护栏、设置安全警示锥、增设限速标识、增加道路安全标识标牌等;同时听取了列入项目计划的任务事项情况汇报,督促加快推进落实。
此次专项检查,任务分工清晰、整改落实部门明确、相关单位通力合作、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检查组组长伊犁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党如新同志,要求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加强部门协作沟通,树立“安全一盘棋”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管理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不折不扣立即整改。后期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伊犁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职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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