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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入册指引》的通知要求,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技术室对该院《年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中65家机构及人员资质进行了再次审核。
此次复核通过对各机构的经营范围、资信等级、人员组成、信用等级、业绩能力及水平等方面的考察,采用资料核查登记和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自律组织了解业绩情况的方式进行,历时近三个月时间,最终有45家机构通过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新增12家产品质量鉴定、价格鉴定机构。
今后的一至两年内,伊犁州两级法院将使用本次通过审核的机构作为鉴定、评估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完成各项鉴定工作。同时,根据《伊犁州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规范》中对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在委托工作进行中,如有违规、违纪或资质等级失效的现象,技术室将根据具体情形对问题机构予以剔除,为司法鉴定提供公正、良性环境。
作者:顾晓雯
总编:冯金柱
原标题:《伊犁州法院复核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