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经济发展1N三方线上见伊犁州法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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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法官运用云间庭审系统,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达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拿到工程款的文某为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点赞。

年8月31日,伊宁县A公司与B公司就某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及质保合同,同期B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文某施工,文某按约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年10月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经文某与B公司结算,该工程决算价为.1万元,尚欠工程款.47万元。A公司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从银行贷款70万元支付给B公司,付款过程中扣除了该款利息4.35万元。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质保合同中对防水项目约定的质保期为五年,质保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B公司与文某对质保金未做约定。

B公司施工的该项目质保金为万元,扣除劳保统筹费及代扣代缴费用后,A公司仅欠付B公司工程质保金90万元。

因B公司迟迟拖欠工程款,文某遂将A公司与B公司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判令B公司共支付文某工程款.03万元及利息。B公司暂扣文某的工程质保金6.15万元,于年12月30日前付清。文某与B公司均不服,遂上诉至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

王泉红运用“云间”庭审系统与当事人视频连线

为尽快解决文某和B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该案主审法官王泉红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8月24日上午,三方当事人通过在线庭审达成调解协议,并远程签字确认,B公司共支付文某工程款.03万元及利息,于年1月30日前付清。A公司于年1月20日前支付B公司涉案工程质保金90万元,三方隔空“未握手”但言和。

晚上10点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古丽孜热·木合买提召集法官专业委员会委员,讨论疑难复杂案件

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通过人民法院音视频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等,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线上调解、在线庭审、智慧执行等“一站式”线上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主动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端口前移”,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线上线下都能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27日至8月30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共审结案件件,在线庭审案件件,电子送达人次,68热线电话答复当事人人次,在线音视频调解案件件,其中调解成功件,共线上执结案件件。

来源/伊犁天平

监制:林艳峰

主编:王维

原标题:《聚焦经济发展

1+N:三方线上见伊犁州法院成功调解群众的“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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