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幅员辽阔,行政区划与相似。一般来说,清代的疆域可分为18个内陆省、5个一般区和藏青蒙疆四个附庸区。
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清政府的行政区划等级和统治风格也有很大的不同。
在历史教科书中,清代地图的出现频率较高,这一年,清朝的疆域达到了顶峰,在这一年嘉庆帝死于热河,道光帝并登上了王位,这一年也是清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当然可能更早。
内地十八省主要指山海关内和长城以南的18个省,又是汉族的主要分布区,故又称“汉地十八省”。在体制上,分为省、府(直隶府、直隶厅)和县(三州、三亭)三个层次。
省是一级行政单位。
清朝的省份与的省份相似,省长由明朝的布政使改为省长,相当于的省长。
府、直隶州和直隶办公室是二级行政单位。
清代政府相当于地级市,直隶府相当于省城,直隶府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
郡主是郡主,国家元首是郡主,厅长是同治或同郡。
县、州、部是三个行政单位。
清代的县大致相当于的县,三州大致相当于市辖区。
县长是县长。
三州与直隶地区的区别在于,他隶属于二级政府,而直隶地区属于一级省。类似地,Sanhall和直隶hall。
清朝和明朝没有什么区别。
顺治皇帝入关后,顺治和康熙调整了上述微调
将北直隶改为直隶省;
将南直隶更改为江南省,然后将其划分为江苏、安徽二省;
陕西分为陕西、甘肃二省;
湖广分为湖北、湖南二省。
“汉地十八省”的模式已经完成。
为了便于管理,一些省份设立了省长,对省长进行管理。因此大陆18个省分为8个省长区,和三大“无总督只有巡抚”。即:
直隶的管理者对直隶具有管辖权;
两江的调控器管理江苏、安徽和江西;
粤桂总督管辖广东和广西;
湖广的调控器管理湖南和湖北;
闽浙总督管辖福建和浙江;
四川的管理者对四川具有管辖权;
陕甘总督管辖陕西和甘肃;
山东、山西和河南分别受总督管辖,没有总督管辖。
除内地18个省外,其他省份可划为边境地区。
因为清代没有严格区分一般地区和各省,所以五个一般地区的等级可以视为与各省相同,一般地区和省份的等级是高是低。由驻军将领管理,按惯例管理。
驻军军官军衔高于总督,权力略大于总督。他们分别是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
还有四个附庸部落:西藏,青,新疆和蒙古。水平可以看作是同一个省。
特别的是新疆,属于将军伊犁。
西藏和青海由大臣管理。
有的分为团、旗、部,有的编成八旗。
清代的行政区划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整体,不能用一篇文章文章来解释清楚,但也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例如,清末将东三省的总管辖权改为一个省,设立了总督,总督东三省统一管理,不是控制,而是直接管理,拥有巨大的权力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