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梁某某,结伙向他人索取财物……”9月15日上午,由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某某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在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浦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锦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钦州市检察机关20多名检察人员参与观摩。
▲韦锦高副检察长(右一)宣读起诉书
▲廖某某等四人受贿案庭审现场
▲全市检察机关20多名干警进行观摩
案情简介,事实还原
被告人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属于京东公司员工,三人对广西片区50多家县级京东帮服务店经营及京东家电专卖店的代理均具有审批权。年12月,三被告人合谋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向广西片区县级京东帮服务店老板索要好处费。随后,廖某某找到某京东帮服务店老板梁某某作为好处费收取的实施者。年1月至3月,经廖某某确定好处费的收取对象和金额后,梁某某以不交纳好处费就无法继续经营京东帮服务店或者无法代理京东家电专卖店的方式,分别向玉林市、贵港市、岑溪市、南宁市、钦州市的七家县级京东帮服务店老板索要好处费5至15万不等,短短两月,索贿金额达73万元人民币。其中,前面五起所得好处费40万元好处费四人已瓜分,剩余20万尚未来得及分配。
在年3月10日,梁某某按廖某某指示到浦北县京东帮服务店收取好处费时,被布控的民警抓获。随后,廖某某、唐某某、赖某某纷纷落网。
▲韦锦高副检察长、公诉部部长赵露出庭支出公诉
▲庭审情况
带头办理大要案,落实司法改革要求
廖某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是广西钦州市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属于常见的犯罪类型。同时该案涉及世界五百强企业京东公司,影响广西片区50多家京东帮服务店,是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重点案件。此外,该案对广西片区的网络零售服务业有着重大影响,属于群众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