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北县大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为浦北县大调解中心的调解人员公平公正快速化解纠纷点赞。
事因起始
包某辉在浦北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锯边工作,在工作中出现了受伤事故,经人社局认定该受伤事故为工伤。包某辉接受治疗出院后,经钦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为8个月。事故发生后,浦北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向包某辉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医疗费,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共计10万余元迟迟未支付给包某辉。后经当地综治中心多次调解无果,包某辉无奈之下来到浦北县大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大调解中心依法立案进行调解。
迅速调处
浦北县大调解中心接到包某辉申请后,刻不容缓启动大调解联动平台,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大调解中心分别派出调解员,同时聘请第三方律师参与该起案件的调解工作。
案结事了
调解人员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通过调解员耐心地释法说理,剖析案情,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赔付方案。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最终包某辉如愿拿到赔付款7万多元。包某辉激动万分,握着调解人员的双手说道:“万万没想到,大调解中心居然那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才是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官员!”至此,实现了案结事了。
浦北县大调解中心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精神”,整合多元化力量和资源,有力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图文:彭鑫灵
审核:黄华焕
编辑:颜兴福
排序: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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